我的結論
沒有控制變因與重複結果,我只稱它為線索,不稱它為 Google 規則。
我怎麼理解這件事
搜尋結果受位置、個人化、競爭與時間影響。
Google 不公開固定排名權重。
我會怎麼做
- 先寫假說與成功判準。
- 固定查詢條件並保留基準期。
- 跨地點或跨期間重複觀察。
我不會這樣做
- 不要同時改名稱、類別、網站與評論策略。
- 不要用一張排名截圖下普遍結論。
一次改一個變因,記錄日期、位置、搜尋詞、樣本與外部事件,才能把觀察變成可討論的證據。
沒有控制變因與重複結果,我只稱它為線索,不稱它為 Google 規則。
搜尋結果受位置、個人化、競爭與時間影響。
Google 不公開固定排名權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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